三、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卫生工作
加强农村牧区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探索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贯彻落实2005年全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经验交流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强试点管理,改善工作技术手段,培训相关工作人员,提高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机制,加强对基金的监管,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安全;积极探索新对策,进一步完善政策,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牧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促进新型合作医疗稳步健康发展;建立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相适应的功能完善、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质量较好、服务价格低廉的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启动农村牧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部分旗县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建设,改善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方案》的目标要求,开展初级卫生保健检查验收中期评价工作。
抓好农牧民健康工程工作,充分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农村牧区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实现农村牧区卫生事业的均衡发展。加大农村牧区卫生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农村牧区卫生人员素质,开展乡村卫生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基层传染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能力。进一步加大卫生支农力度,落实卫生部“万名医生支援农村活动”计划,继续深入开展城市支援农村牧区医疗卫生工作,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全面落实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方案》,建立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大力推进农村牧区改水、改厕工作,进一步加强病区水质监测工作,推进“卫生乡镇”建设。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基本卫生知识,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认真贯彻“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五年规划,针对影响我区广大群众健康的主要问题,研究新时期健康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的知晓率和行为的形成率,全面完成农村牧区初级卫生保健任务。
四、稳步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