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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区卫生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继续组织开展新技术引进、卫生科技成果转化与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十五)坚持创新与引进相结合的卫生科技工作方针,积极鼓励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引进、吸收和推广应用国内外已经成熟的医疗卫生新技术;坚持卫生科技工作“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加强卫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和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年内,在全区范围内至少选择10项先进、成熟、适宜的卫生科技成果进行推广,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同时,继续推进卫生科普宣传工作;
  (十六)按照卫生部的部署,积极落实卫生部确定的面向农村和基层“十年百项计划”适宜技术推广任务。年内,在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推广卫生部确定的项目3项以上。
  六、完成自治区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工作
  (十七)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医学院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及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与教育厅联合完成对自治区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促进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基地的建设、改革与管理,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我区医学院校临床教学水平,提高高等医学院校教学质量。
  七、继续做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医学生毕业后培养
  (十八)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和卫生厅2005年印发的《关于在自治区三甲综合医院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进一步推开自治区三甲以上综合医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并对内蒙古自治区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认定,落实培训日常考核验收工作。
  八、继续加强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培养,为社区卫生服务培养合格人才
  (十九)根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全科医学教育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办法》,进一步健全全科医学教育网络建设,加大社区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培养工作力度,为完善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培养一支合格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
  九、积极落实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完成不具备直接注册条件在岗乡村医生注册资格考试不合格者的补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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