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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省级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

  根据对2006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编制2006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增长方式、推动全民创业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狠抓增收节支,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积极组织收入,不断壮大财政实力; 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三农”、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就业、科学、公共卫生、生态和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需要;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积极支持深化投资、金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懈奋斗。
  二、2006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的增幅略高于全省生产总值的增幅,继续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二) 按照中央的部署,做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试点、调整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完善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收入政策的准备工作。
  (三)巩固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成果,按照完善后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安排好出口退税预算。
  (四)规范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订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报告制度。
  (五)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六)严格控制税收优惠政策。抓紧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越权减免税收,不得擅自出台减免税和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出台的要立即纠正,凡不纠正的要严肃查处。
  三、2006年财政支出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深入改革的要求,继续稳健财政政策,地方各级财政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得搞赤字预算。
  (二)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以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和化解乡村债务试点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业机构购置补贴的“三补贴”政策;继续落实和完善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积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对农业科技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和促进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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