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元旦、春节即将来临,2006年又是全国部分城市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后的第一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进一步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已经出现的问题,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坚持深入“五查六严”,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开展“查图纸、查布局、查设施、查管理、查非法”等“五项检查”,进一步强化“六严措施”,即严格落实责任、严格监督检查、严禁违规生产、严厉打击非法、严格行政许可、严肃事故查处,进一步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新修订的《
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和应急救援等环节着手,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明确并细化应对措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确保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要按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对2005年底前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以及2006年3月底前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基地),要一律依法关闭。全省烟花爆竹引火线生产的规范改造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要在2006年6月底前完成。
各地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
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将烟花爆竹产业布局纳入本地安全生产规划,坚持产业结构调整不动摇。全省不再新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经退出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恢复生产。现有烟花爆竹生产基地、烟花爆竹引火线生产基地按照规范化、企业化、标准化进行安全技术措施改造后,必须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并纳入本地产业布局规划,方可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因安全技术措施改造需实行整体搬迁的,也要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且纳入本地产业布局规划,并严格按照安全设施“三同时”(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进行安全审查和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