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5]67号 2005年12月3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7号)精神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督查组在赣督查期间对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 3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紧急通知》(赣办发电[2005]68号)精神,切实做好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执法监督到位,按照“两杜绝一减少”的目标要求,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牢牢巩固近几年来之不易的烟花爆竹整治成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烟花爆竹是我省传统产业,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通过近几年的专项整治,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有了明显好转,尤其是去年以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狠抓企业安全技术措施整改,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普遍有了较大提升。但目前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少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业主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在隐患未整改到位、安全无保障措施的情况下盲目生产、违规生产、突击生产;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低下、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加上一些地区基层领导认识不到位、监管部门执法监督不到位、未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等等,从而导致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已经发生13起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造成 19人死亡。特别是一些地区非法生产出现死灰复燃苗头,在这13起事故中,非法生产储存事故占了 5起,死亡11人。其中抚州市东乡县、宜春市袁州区各发生了2起非法生产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也充分说明目前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