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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网上审批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网上审批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郑政办〔200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5年度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任务的通知》(郑政〔2005〕4号)要求,郑州市人民政府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审批)已基本开发完毕,市政府常务会议也已就实施工作做出安排。为做好网上审批的推广应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网上审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

  网上审批工作是我市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它的实施,将积极推进我市政府管理体制创新,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增强行政审批公开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降低行政审批运行成本。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网上审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各项相关工作,要认真处理各单位内部网上审批部门与其他非网上审批部门之间的关系,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对于经过培训仍然不能适应网上审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调整其工作岗位。

  二、网上审批的工作思路

  我市网上审批工作是结合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同步进行的。第一批行政审批上网项目(共284项),是按照“前台软、后台硬”的行政理念,采取“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网上受理、两级平台、流程优化、资源共享”的方式进行开发。已经在互联网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郑州”上建成的“郑州市人民政府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平台,将提供在线填报、流程查询、表格下载、批复反馈等功能;工作人员在审批平台上进行办理,办理情况可以在互联网上显示,当事人可随时查阅办理情况,市监察局可进行全程监督。

  三、网上审批的具体实施工作

  (一)统一各单位办事大厅的名称。我市没有物理意义上的统一办事大厅,建立在互联网上的郑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审批平台实际上是我市在网络上建立的虚拟办事大厅,各单位办事大厅的受理窗口相当于这个虚拟办事大厅的专业窗口。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各单位办事大厅的名称统一为“郑州市+单位名称+办事大厅”,如:“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办事大厅”;郑州市人民政府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名称为“郑州市行政审批中心”,网上审批受理窗口的名称统一为“郑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单位名称+办理处”,如:“郑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发展改革委办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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