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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内贸办关于江西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总体要求、建设方式和工作目标
  按照商务部的统一部署,我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试点,在商务部核准的28个县(市、区)进行。试点的总体要求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政策为手段、以效益为中心、以试点为抓手、以政府为助力来推进,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农家店”建设与当地实际相结合,企业长效发展与农民受益相结合,按国家标准建设规范的“农家店”,形成以县(市)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
  试点的建设方式是:一是引导各类大中型流通企业直接到试点县(市、区)的乡村投资建设连锁“农家店”;二是鼓励各类大中型连锁企业通过吸引农村小型企业、个体加盟的方式,到乡村整合、改造“农家店”;三是支持各类中小型企业通过自愿连锁,即企业自愿结合,统一采购、统一建立销售网络的方式建设与改造“农家店”;四是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流通中的优势和作用,重视和利用供销合作社有实力的企业及其在农村的网点、网络,整合、改造农家店。
  试点的工作目标:从2005年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在试点区域内培育出10000家“农家店”,其中日用消费品“农家店”5000家,农业生产资料“农家店”5000家;在试点企业建立面向“农家店”的商品配送体系和信息化管理系统。
  三、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切实抓好“农家店”的建设。在试点区域组织“十、百、千”项目工程建设,即在县城建设50家左右具备商品配送服务功能的中心店或商品配送中心,在乡级建设与改造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各500家骨干“农家店”,在村级建设与改造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各4500家零售服务“农家店”。各试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建设“农家店”和商品配送中心的具体项目计划,上报省内贸行业办。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家店”在乡镇的覆盖率要达到100%,在行政村的覆盖率要达到70%。要按照国家颁布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和《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两项标准建设与改造“农家店”,以加盟方式改造为主,并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报商务部批准后,统一加挂“商务部农家店”标识。试点企业建设与改造的“农家店”,都要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店名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商品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承诺。“农家店”的建设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绝不能放松条件和标准,更不许弄虚作假,搞花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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