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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节约型党政机关的意见


  5节约办公用房。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建设,办公楼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应根据使用部门、单位的级别和编制定员,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规定的建设等级、建筑面积指标确定,并按照建筑标准和装修标准进行建设和装修,不得随意提高建设规模和装修标准,擅自扩大办公室的面积。

  6精简会议。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简会议的精神,切实精简会议,严格会议审批制度,真正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各级党政机关要在每年年底前拟订次年度的会议计划(包括会期、人数规模、经费渠道等)按程序报批。改进会议方式,凡属一般性部署的工作会议原则上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模和标准,不发礼品或纪念品,会议及招待用餐提倡供应自助餐。

  7建筑节能。新建、扩建、改建、维修办公和业务用房,要进行资源节约经济效益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注重引进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充分运用先进适用技术节约资源。新建、扩建、改建办公和业务用房必须符合建设部《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科〔2005〕78号)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要求。重视利用太阳能,减少照明、空调系统能耗。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

  三、落实措施,确保节约型党政机关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资源节约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并明确一位领导干部负责资源节约工作,指定专人抓好资源节约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制,将资源节约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或工作岗位,纳入到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之中,明确职责,制订方案,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制定目标,完善措施。各级党政机关要对本部门本单位资源消耗现状,包括建筑、照明、制冷、办公设备、车辆等能耗设施、设备和产品,以及水、电、燃油消耗、办公经费支出等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资源节约目标、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资源节约的长效机制。

  (三)科学指导,规范采购。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节能物资的采购工作。规范节能产品采购制度,严格控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要求,优先选购经国家认证的节能、节水产品,大力推广和优先采用节能、节水和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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