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节约型党政机关的意见
(粤办发[2005]17号 2005年8月10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和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快建设和谐广东、绿色广东步伐,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建设节约型党政机关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党政机关的重要性
我省是能源消费大省,又是能源资源匮乏省份,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低,能源自给率不足10%,能源对外依存度高,能源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的现象普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能源、原材料和水资源消耗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做好资源节约工作,是缓解资源瓶颈制约,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必然要求。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建设节约型党政机关,可以有效地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可以减少公共财政支出,降低政府的运行成本;可以促进资源节约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对全社会开展资源节约活动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可以增强各级机关工作人员的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各级党政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建设节约型党政机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带头厉行节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目标和内容
(一)目标。
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资源节约意识,使资源浪费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广泛使用资源节约技术,使资源利用效率和资源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建立健全资源节约长效机制,建立党政机关能耗统计体系,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机关节能采购规范化建设和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严格控制办公楼项目建设,制止奢侈浪费等不良现象;严把会议、文件审核关,切实减少“文山会海”。围绕上述目标,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建设节约型党政机关,使各级党政机关成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楷模。
(二)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