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对外贸易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05]115号 2005年11月14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对外贸易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对外贸易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对外贸易稳定健康发展,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动全区对外贸易稳定健康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的对外贸易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进出口贸易总额从2000年的4.4亿美元增长到2004年的 9.1亿美元,年均增幅近20%,4年翻了一番,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但是,在国家外贸政策调整、我区外贸产品结构调整滞后、外贸企业经营管理粗放以及相关支持服务措施未及时跟进等综合因素的作用下,今年以来我区对外贸易增速放缓,尤其是外贸出口大幅下滑,近一半的重点企业出口锐减,铝锭、硅铁、碳化硅、金属镁等部分传统重点出口商品外销受阻,仅铝锭的出口就下降76%,我区对外贸易进一步增长的压力巨大。据海关统计,截至9月末,全区进出口总额7.2亿美元,同比增长10.7%,降低39.6个百分点。其中,出口4.5亿美元,同比增长 11.23%,降低23个百分点。对外贸易,尤其是出口贸易已经成为拉动我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进一步推动全区对外贸易稳定健康较快发展,对于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外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对外贸易工作全局,坚定不移地推进科技兴贸战略、“走出去”战略和出口品牌战略,不断创新环境,完善机制,优化服务,大力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大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增长质量,推动全区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推进出口商品结构调整
出口产品结构单一,部分重点出口商品能耗高、附加值低,是制约我区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商务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银川海关、检疫检验局、国税局、环保局等部门,要根据我区产业结构特点,围绕优势产业与优势产品,充分运用各种支持和扶持手段,集中力量扶持重点企业,大力推进技术进步,通过实施项目带动,重点支持新材料产业、生物制药和精细化工业、脱水蔬菜和羊绒产业的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大力引进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全面提高企业工艺和装备的技术水平,积极开发新产品,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努力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国家对口部门的联系,努力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区重点出口企业和出口产品的支持力度,增加基本建设投入,用好、用足国家对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技改贷款贴息、产业技术成果转化以及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措施,帮助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要通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引导、扶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技术中心,推动重点企业产品技术创新,探索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产品,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造就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重点出口企业,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努力提高外贸出口的增长质量,增强我区外贸出口的整体竞争力。
三、全面实施和大力推进出口品牌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