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与重点
2.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战略部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市场和社会办学,坚持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教育创新,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层次、多形式、宽领域地发展职业教育,加快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步伐,提高办学质量和教育水平,为我区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更多的具有较高技能、较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建设者。
3.总体目标是:力争“十一五”期间,在全区建立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质量较高、特色明显,与普通教育互补,与市场需求、支柱产业、劳动就业和为“三农”服务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使全区职业教育三年上个新台阶,五年实现大发展。具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区各类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 12万人,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各类职业培训达到年15万人次,各类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和培训面达到50%以上;力争40%以上的高职毕业生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70%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4.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是:
——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按照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原则,使职业教育在思想认识上实现新突破;
——以整合资源为重点,按照分级发展的原则,使职业教育在整体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以创新体制为重点,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使职业教育在自我发展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以完善政策为重点,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使职业教育在速度、规模上实现新突破;
——以面向农村为重点,按照产教结合的原则,使职业教育在服务“三农”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三、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
5.调整优化布局。“十一五”期间,自治区重点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地级市及行业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县级以下职业教育重点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今后,自治区将按照区域布局特点,组建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职教集团(中心)。对不具备建立职业教育机构的县(区),可在普通中学开设职教班或举办综合高中,实行一校双证,享受相应政策。
6.改革招生制度。实行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政策,打破学校归属和界限,对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一考多分流,给考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提供多样化的选择机会。每年中考招生,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同批次录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可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或多次招生。有实力的职业学校可跨省招生。学校实行宽进严出政策,凡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以上、愿意接受职业教育培训者,可不受年龄、地域限制免试入学或注册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