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
(十二)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非公有制企业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法规,自觉遵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非公有制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依法获得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质量、土地使用、资源开采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许可。要强化生产、营销、质量等管理。建立安全、环保、卫生、劳动保护等制度,并保证必要的投入。建立健拿严格的会计核算制度,依法如实编制财务报表,报送统计信息。加快建立适合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以及失信惩戒机制,推进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工作,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
(十三)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互相参股、职工持股、吸引外部资金等方式改组改制为多元投资结构得股份有限公司。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经营机制,改善经营管理方式,科学民主决策。
(十四)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素质。把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纳入全区企业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企业经营管理者要自觉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自身素质。利用区内外教育资源,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资助等方式,培训企业员工,提高员工素质。
六、营造和优化发展环境
(十五)优化法制和政务环境。全面清理和修订各种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准强迫非公有制企业加入任何协会组织,不准强行向非公有制企业拉赞助、收会费,不准强行向非公有制企业摊派接待、广告、报刊杂志等费用,不准要求或变相要求非公有制企业购买指定的设备和服务。
(十六)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和工会建设。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都要建立党的组织。依法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对优秀非公有制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要给予表彰奖励。各级党委、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应邀请非公有制重点骨干企业参加,有关政策法规要及时传达到非公有制企业。
(十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及其名牌产品的保护和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