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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叶产业化建设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叶产业化建设的通知
(湘政发[2005]31号)


各市州及产烟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烟草是我省农业五大优势产业之一,烟叶生产是切实解决烟区“三农”问题,提高农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项目。为加快全省烟叶产业化建设,特作如下通知:

  一、烟叶产业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市场引导,计划种植,主攻质量,调整布局”的生产方针,实施烟叶可持续发展战略,改善烟叶生产环境,不断提高烟叶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做优做强我省烟叶产业。

  “十一五”期间,完成200万亩基本烟田的规划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烟叶生产规模发展到140万亩,烟叶产量达到360万担。

  二、烟叶产业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烟叶产业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把烟叶产业化建设作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民心工程和财政增效的财源工程来抓。各产区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烟叶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根据全省“十一五”烟叶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协调解决烟叶产业化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二)严格计划管理,切实维护烟叶计划的严肃性。各产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组织烟叶生产、收购。各产区烟草公司要认真落实合同管理,在烟叶移栽前与烟农签订好烟叶产购合同,严格按合同和质量等级标准收购烟叶。

  (三)优化生产布局,提高烟叶种植的集中度。要按照“计划种植、总量控制、市场导向、订单农业、优化布局、扶优扶强”的要求,优化配置全省烟叶资源,适度做大优质产区,扶持培育潜力产区。全省重点扶持18个“十一五”规划烟叶年产量10万担以上的产烟县。进一步优化种烟乡镇、丘块和农户结构,实现规模种植,提高烟叶生产的集中度。

  (四)不断完善烟叶生产组织形式,加快专业化生产进程。烟叶生产要积极推行“公司+烟农协会+农户”或“公司+生产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组织形式,同时要积极探索烟叶生产的公司化、市场化运作,依法推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实现烟叶生产的专业化分工、机械化耕作和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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