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评议内容
  1.部门和行业特别是领导班子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按照增强执政能力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把手”亲自抓;是否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与软环境建设紧密结合;领导干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是否发挥了表率作用。
  2.是否认真履行职能,有效地解决影响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软环境问题。具体包括: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和建立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是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是否认真解决办事拖拉问题;是否解决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问题。
  3.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主动、及时、认真地加以解决。具体包括: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解决得如何;有法不依,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解决得如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解决得如何。
  4.是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反馈结果。特别是对群众通过民心网举报投诉是否能认真受理,积极整改,群众是否满意。
  二、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行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以创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为主线,以解决问题为标准,充分体现群众意愿,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愿。采取问卷测评、明查暗访、工作考核和网上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问卷测评。问卷调查表由省政府纠风办统一设计、印制发放和统计;问卷测评主体范围: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外资合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和职工代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个体业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街道乡镇工作人员等。各层面所占比例由各级政府纠风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要尽可能选择被评议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重点测评。其中,针对企业的测评票作单独统计分析。
  问卷测评由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纠风办分别组织。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集中组织,现场填票。问卷由填票人自行填写,当场密封,统一收管,防止弄虚作假的问题发生。二是县(市、区)组织问卷测评时,市政府纠风办要派人参加,填票密封后由市政府纠风办统一收管。三是问卷调查表不得直接发给被评议部门组织填写。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