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支持和鼓励大学生社会实践。要通过制订相关政策、设立专项经费等措施,使接纳大学生社会实践成为企事业单位的应尽义务,形成全社会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良好氛围。按照“校企联合、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选择一批大中型企业和单位作为省级大学生社会实践和教学实习基地。各地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等要免费接待大学生集体活动。
7.推行大学生导师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今年开始,全省本科院校全面实施大学生导师制。各高校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建立起导师制组织实施体系;根据“政治素养好、业务水平精、育人能力强”的要求,按照与学生人数1∶15—1∶20左右的比例选聘导师;建立导师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导师的基本要求,导师、学生双方的职责和义务,“导学”活动的基本要求与形式等。教师担任导师的年限和考核结果作为技术职务评定、晋升的必要条件。
以导师制为载体,加强师风师德建设。改进教师政治学习制度,以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建立起经常化的师德教育机制。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科学有效的师德评估体系,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严格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按照“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加强课堂教学督查,不得在讲台上散布违背
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
三、健全工作网络,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建设
8.加强大学生党团组织建设,使之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阵地。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把学生党组织建设成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员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骨干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把优秀大学生吸纳到党的队伍中来,努力实现本科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巩固和发展学生“党员之家”。高度重视研究生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
加强高校共青团组织和学生组织建设,使之成为引导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基地和组织大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有效阵地。各级团组织和学生组织要始终把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青年学生放在首位,通过组织丰富多彩、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引导大学生努力学习、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扎实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成长成才;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团组织要切实承担起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和管理学生社团的职责,带领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在引导学生自我教育、帮助学生解决困难、维护学生正当权益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高校党委要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加强团的建设作为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要按照《团章》的有关规定设置高校共青团组织机构,不得把高校共青团组织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于其他工作部门;进一步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要求配齐配强各级团干部,并落实相关的政治、经济待遇;要为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阵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