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二、发挥课堂教育的主导作用,强化实践教育,健全大学生教育引导机制

  4.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管理机制,按照中央制定的新课程设置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落实好教学管理部门设置、师资队伍建设、教材使用、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规定,扎实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建设和教学研究工作,加大课程建设力度,建设一批省级“精品”课程;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教育研究省级课题,有计划地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结合实际开展理论研究;整合各方资源,建立浙江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中心,发挥其对全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教学研究、教师培训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指导。建立领导干部向大学生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度,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级有关部门、高校所在地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或不定期到高校作形势政策报告。省级宣传、教育工作部门要建立理论工作通报制度,定期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通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及宣传教育口径等。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理论培训和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制度,每年围绕宣传思想工作重点培训一批骨干教师,选派一批青年教师到乡镇、企业等基层单位学习考察或挂职锻炼。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资料库,编印《高校形势政策课教学参考资料》,推荐一批教学方式改革的示范课,推广一批高水平的多媒体课件。修订《浙江省高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并加强监督检查。

  5.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程的育人功能。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和教材建设,列入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建设项目,努力回答好大学生普遍关心、事关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组织力量收集、整理一批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联系密切、生动鲜活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案例,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将其列入省委党校的培训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分期分批对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骨干进行一次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培训。支持和鼓励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参与省委、省政府的重大课题调研。加强对选用境外出版物直接作为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审批管理。

  6.构建大学生实践教育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体系,将社会实践纳入高校教学计划和考核体系,建立相应的实践教学模块,完善教师参与和指导社会实践制度,确定学时和学分,提出时间和任务要求,并把社会实践经费列入学校的经常性预算。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统筹专业实训、毕业实习、假期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活动等多种载体,使每一位大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以上社会实践活动。加强研究生社会实践教育,建立和完善优秀研究生到乡镇和企业挂职锻炼制度。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