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调整与改革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
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粤府[2003]91号),进一步推动我市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构建适应我市现代化大都市建设需要的中等职业教育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中等职业教育调整与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现状及调整改革的必要性
(一)现状。
中等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基地。近年来,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在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量技能人才的同时,自身也取得了迅速的发展。截至2004年底,我市共有各类仍在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143所(含普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在校生17.6万人,当年录取广州地区的初中毕业生占高中阶段招生数的45%,为我市初中毕业生分流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调整与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广州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在发展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学校规模不大,教育教学资源分散;二是学校布局不够合理,专业设置重复,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不高;三是教师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双师”型教师紧缺;四是教育与培训投入不足,办学条件比较落后;五是落后于我市经济的发展变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等。为使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更好地为广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大都市服务,必须进行调整与改革。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教育强市的目标,按照调整布局、提高水平、突出效益、服务就业的基本方针,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在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健康协调发展,基本建立总量适当、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专业门类齐全、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好、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中等职业教育新体系。
(二)主要目标。
1.调整办学规模。根据专业的相近性和有利于打造教育培训品牌、发挥学校、专业、地域等优势的原则,通过划转、联合、转制、合并、撤销等方式,使全市的中等职业学校都达到设置标准,在校生总体规模达到20万人。其中,将市财政核拨经费的中等职业学校调整为19所左右(具体组建方案见附表);各区、县级市则集中力量办好1—2所中等职业学校,以达到充分利用教育资源,积极发挥政府投资优势,实现办学规模效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