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25日前,各区县要完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统计表》,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联席会议。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的重要性。维护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是保持就业局势稳定的需要,是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需要,是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基础作用的需要。各区县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和落实执政为民要求的一项实际行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介绍的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求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了“北京市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立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也应组织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及时沟通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
(三)统一行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大监管力度,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部门执法机关的联动机制,随时沟通、反馈管理和执法活动信息,及时转递群众举报信息,并及时开展调查。每个执法小组由各有关部门执法人员组成,统一采取行动,实施联合执法,以期收到综合治理的预期效果。
(四)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形成必要的宣传攻势,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舆论氛围,各区县应围绕工作目的,组织各相关部门,根据清理整顿工作需要配合开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免费即时服务和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开展的诚信承诺服务,引导求职劳动者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登记求职,同时在重点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提醒求职者避免上当受骗。
(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后,各级劳动保障、公安、工商、城管部门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其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的工作中,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保持集中整治态势。对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和职业介绍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做到及时发现,随时打击,彻底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