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实施意见
(甬政办发〔2006〕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技术工人培训,是当前我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的重要途径,对我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5〕4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服务型教育体系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5〕74号)精神,结合本市职工培训工作实际,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加强职工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按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基础性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文化教育与专业技术教育相结合,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职工培训,实现企业人力资源全面、持续开发,促进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更好地服务宁波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
工作目标:通过加强企业职工培训,提升职工的学习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努力建立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劳动用工制度,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调节、企业自主、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职业培训机制,形成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十一五”期间,每年培养技能型人才10万人左右,到2010年,全市技术工人的总量由目前的34万人增加到84万人,初步建立起一支以初级工为主体、中级工为骨干、高技能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为龙头的结构合理、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职工队伍。
二、培训重点和培养体系
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为推进我市企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优化服务,特别是围绕我市5大临港型工业、10大重点优势制造业和10大现代服务业,培养一大批市场急需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普遍提高生产一线工人素质,造就一支创新型、知识型、技术型职工队伍。
对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重点进行战略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资本运行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等高端研修培训;对高技能人才,重点进行专门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后获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资格证书;生产一线工人,重点进行岗位初中级操作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为尽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的企业技术工人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构建相应的培养体系。一要发挥企业培养技术工人的基础作用,鼓励企业全面开展职工技能培训,认真编制本企业中长期职工培训计划,落实相关任务,建立健全技能考核鉴定制度,使每年技能培训考核鉴定人数不少于技术工人总数的20%,形成职工技能正常成长的通道。企业技术工人占职工教育的比重、开展职工培训的状况及落实技术工人待遇情况,可以作为企业参加投标、评优、资质评估的参照条件。二要发挥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培养技术工人的主渠道作用,职业院校要在认真做好职前教育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身教育资源优势,积极参与职后教育,形成规模优势,办出职业院校的品牌和特色。三要发挥社会性培训机构培养技术工人的补充作用,鼓励和规范各类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培训机构的发展,壮大我市教育培训市场,建立健全办学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培训机构的水平和质量,努力满足全市紧缺人力资源的教育培训需求。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建立培训机构或组建培训基地,在全市逐步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功能配套、素质优良的行业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