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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改善城市形象。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认真落实区域环境卫生责任制,以背街背巷、各类市场、城乡结合部、铁路和高速路沿线为重点,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变“脏、乱、差”现象。继续加强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健全机制,加强巡查,确保违法建设控制与查处工作取得根本成效。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公交站、点建设,拆除旧站亭160个,新建站亭443个;加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出租车车辆档次和服务水平。
  稳步发展房地产业。坚持整体规划、分步推进、联合开发,加强房地产业的区域规划布局,实行土地资源的集中连片和整体开发,通过外引内联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管理水平高、开发规模大的房地产企业集团。大力发展以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供给体系,进一步激活二、三级市场,完善各级房屋交易市场功能。延伸房地产业消费链,强化房地产业对经济的带动作用。
  (六)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坚持全面规划、重点突破、因地制宜、治管并举,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西宁实际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模式和机制,从根本上改变城市生态环境面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可持续发展。
  加强生态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城市生态建设工程”,重点做好八一路至南绕城段35公顷城市生态隔离林带建设,完成西塔路、宁大路两侧51公里绿化工程,建设40处城市绿地,新增园林绿地210公顷,逐步形成高原城市的绿色生态走廊。进一步加大三县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力度,认真做好退耕还林(草)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实施北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整合片区内土地,改善市容市貌,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和城市景观。切实抓好市郊及三县居民集中地区灾害沟道的整治,完成100平方公里的治理面积。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契机,加大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力度。继续推进“蓝天工程”,进一步搞好大气污染治理,全年优良天气率达到86%。全面推进“碧水工程”,开展城市水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工业废水治理和技术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和再利用率。积极推进“宁静工程”,开展噪声专项整治工作,解决交通、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以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建成区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强餐饮、建筑垃圾处理及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工业废气、废渣综合治理力度,建设铬废渣解毒处理及土地修复工程项目。
  (七)不断深化改革,优化发展环境
  围绕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积极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加快乡镇区划调整工作,在省上统一安排部署下,稳步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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