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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7、组建省级专家讲师团并推动设区市组建市级专家讲师团赴农村边远地区开展送教下乡工作。组织一批农村中小学校长到上海、北京等发达地区名校挂职培训。
  8、宣传推广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使用)的做法,探索加强农村师资力量的新机制、新办法。
  三、实施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
  9、组织调研并制定《江西省中小学师资培训“十一五”计划》。
  10、发挥开放式网络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的优势,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
  11、从2006年开始用三年时间,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完成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并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认证。
  12、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工程,促进中小学教师学历学位水平提升。
  13、加强骨干教师培训,建立评选全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制度,制定《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  
  四、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和第五批特级教师评定启动工作
  14、修订和完善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有关政策措施,加快实现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资格证书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加大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的督查力度,严把入口关。
  15、启动第5 批特级教师的评定工作。制定《江西省特级教师考核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特级教师的表率示范作用。
  五、加强培训机构和培训网络建设,构建现代高效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
  16、加强“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建设,督促指导各地成立市、县级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基地,实现省市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的互联和视频教学互动,为全省区域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的建立打下基础。
  17、积极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改革与建设。构建“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上挂高等教育机构,下联中小学校的县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新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标准,对全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进行合格评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全国县级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认定推荐工作。
  六、加强教育干部培训工作
  18、组织调研并制定《江西省教育干部培训“十一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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