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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紧急通知

  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集体食堂、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严防学校(幼儿园)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农业部门要全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加强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蔬菜产品农药等残留物的监测,尤其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公安部、卫生部等9部委《关于清查收缴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杀鼠剂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城乡剧毒鼠药专项整治力度,彻底杜绝剧毒杀鼠剂非法流入社会。
  商贸部门要督促餐饮行业加强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同时要切实加强生猪屠宰与酒类市场监管,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企业进行清仓查库,认真监督检查,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质监、工商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切实加强食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的专项检查活动,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肉制品、腌腊制品、奶制品、汤圆心子等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集中消费的食品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整治,严查“三无”、仿冒和过期食品,维护食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教育等部门开展对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店(摊点)的清查整顿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节前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部门协调和信息沟通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力度。
  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树立文明、勤俭过节的良好社会风气
  元旦春节期间,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大力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过节、勤俭过节,反对铺张浪费。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大操大办,大吃大喝。要利用多种渠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食品生产、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恶性食品安全事故予以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急处置水平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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