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2009年依法行政规划的通知
(吉政发[2005]36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2005—2009年依法行政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吉林省2005—2009年依法行政规划
今后5年,我省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全省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当家做主和执政为民,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把推进依法行政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结合起来,加快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权利,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我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把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
三、基本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把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合法行政,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做到合理行政,行政管理坚持公平、公正、适当的原则,符合行政管理目的;做到程序正当,公开行政,依法保障公民和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做到高效便民,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做到诚实守信,政府行为必须有公信度,要言而有信;做到权责统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