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做好2006年预算的编报工作
编制2006年省级财政预算,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基本支出费用定额标准,进一步提高年初部门预算的到位率,积极探索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工作。二是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大力推进综合预算。选择部分省直部门实施非税收入“收支脱钩”改革。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省直部门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逐步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改革范围,推进财税库横向联网。四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注重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
2006年市(州)、县(市)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要改进和完善管理办法,继续扩大部门预算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加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力度,市(州)财政都要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县(市)财政也要加快推进改革。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要将省对下的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编入本级政府预算,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本级预决算的监督。在编制本级政府预算时,省对下的中央“两税”返还按上年返还数加当年上划“两税”增长的预计返还数编报,所得税返还、体制性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固定结算补助和固定专项补助按上年执行数编报。
各市(州)、县(市)预算(草案)经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于2005年12月25日前报省财政厅审核汇总;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应于2006年3月底之前将经市(州)、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算草案报省财政厅。
五、狠抓增收节支,圆满完成2005年预算
2005年前11个月全省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努力增收节支,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反对铺张浪费,防止年终突击花钱。要加强依法治税,严格控制税收减免,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出台减税、免税、先征后返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严厉打击偷税、骗税和逃税行为。加强支出管理,妥善调度资金,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各项社会保障支出及时足额支付,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做好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各级财政超收要用于重点支出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要做到收支平衡,严禁出现财政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