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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通知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田间作业耕、种、收三大基本环节机械化水平,扎实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
  (一)加强农机推广和研发,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总量和质量。农机推广工作,是有效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坚持狠抓农机推广不动摇,加强先进适用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调整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装备总量。争取到201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1000万千瓦以上,耕种收机械装备总量达到40万台(套)以上。同时,要继续加强农机研发工作,开发一批适合丘陵山区特点的适农机械,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农机生产企业和产品,做大做强农机工业,为提高农业的物质装备水平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要加强对农机产品的技术鉴定、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高农机产品质量。
  (二)完善农机发展机制,提高综合作业水平。提高农业机械化率,是减轻农民劳动强度、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农机发展机制,以推广水稻机械插秧技术为突破口,大力开展机收跨区作业,有效提升农机作业水平,努力改变我市农业生产“三弯腰”状况。争取到2010年,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18%以上,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达到30%以上,超过西部地区平均水平。
  一是大力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专业户,努力提高耕作机械化水平。以农机专业户为基础、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为支撑,是提高我市机耕作业水平的重要途径。各地要结合实际,以增加作业面积和收入为目标,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培育一批有服务带动能力、有较高经营收入的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加强农机推广,努力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进程,做到推广一批,培训一批,发展壮大一批,不断壮大农机作业服务的基础力量。
  二是大力推广水稻机械插秧技术,努力提高播栽机械化水平。大力推广水稻机械插秧技术,是改变我市水稻种植长期依靠手工劳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重要手段。为扎实稳妥推广该项农业新技术,市政府把2006年定为我市“水稻机械插秧技术推广年”,以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步伐。“十一五”期间,全市将建设10个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通过现代工业设备、现代农业生产资料的集约化使用,打造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强县,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兼顾不同区域、重点支持种粮大户的基本思路,制订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加强技术指导,大力推广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提高机械化水平。
  三是大力开展跨区作业,努力提高机收水平。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跨区机收作业的组织领导,增强农机作业社会力量,提高农机使用效益。通过提供优良的组织服务、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积极引进外地作业组织到我市开展机收作业,积极组织本地农机手到市外实施跨区作业,不断提高农机使用效率。同时,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农机作业“绿色通道”,对参加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免收道路通行费,打造良好的农机作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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