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进一步加大质量工作激励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和相关规范以及评奖办法,在总结以往评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步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奖方案的调研和推荐评奖等筹备工作,为政府质量奖的全面启动做好基础准备工作,争取年内试点推出2至5个政府质量奖先进集体和个人,不断树立新时期质量工作典范。
5、进一步深入扎实开展质量月活动,确立主题,围绕重点,动员和组织全市各行各业继续开展质量月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继续发挥“质量时空”等传媒栏目的宣传优势,弘扬先进、宣传质量、提高意识,并广泛开展“质量主题教育”、“社区质量宣讲”、“质量便民”等活动,不断扩大质量月的社会影响,不断增强全社会质量参与意识。
6、进一步以实践“三个代表”思想为出发点,不断总结巩固“十五”期间“十件质量实事”成果,着手组织工业、商业、建设交通、信息、外贸、旅游、农业等系统,确立“十一五”新时期质量民心实事工程项目,制订目标、措施和实施工作步骤,争取新举措、新突破。
二、进一步加大名牌战略实施步伐,加强名牌的规划和培育,不断提高上海名牌综合竞争能力,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
7、进一步加大名牌战略实施步伐。以总结巩固名牌推荐活动十年成果为契机,从指导思想、体制机制、规划导向和政策措施等方面着手加大推进力度,明确目标和重点,做好名牌的规划和培育工作,打造一批体现上海水平、行业先进、服务领先的名牌群体。为到2010年形成5个在世界上有影响的国际著名品牌和100个代表上海水平和形象的中国名牌产品以及创建50个在国内享有声誉的服务品牌打下坚实基础。
8、进一步按照“两个优先发展”的产业方针,以“世博会”办会为契机,在总结四个服务行业试点推荐名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服务名牌推荐工作体系和办法,加大服务行业的名牌推荐力度,争取年内在另外六个条件比较成熟的服务行业全面启动名牌推荐工作,不断提升上海整体服务形象和水平。
9、进一步争取区县政府在名牌产业规划、政策激励和财政税收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发挥行业协会在名牌培育中的指导与服务功能。积极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发展战略,鼓励企业携带自主品牌走向全国乃至世界。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能级。为名牌企业生产、研发、落户、积聚和扩展创造良好环境,吸引全国和其他地区品牌落户上海。
10、进一步制定名牌工作推进措施,完善名牌工作评价机制与体系及办法。充实和加强名牌推荐组织和专家队伍,规范和优化名牌专业评审和综合评定工作,加大市场化评估进程,不断探索品牌无形资产评估和排行等新方法,促进品牌产权运作。进一步扩大名牌宣传阵地,不断发挥主要媒体名牌宣传优势,探索宣传新途径,着手规划和建立新时期上海名牌宣传服务网站。
三、进一步开展质量改进活动,更好发挥质量、标准和计量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促进资源节约型循环型社会经济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