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
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灾种为:地面沉降、地裂缝、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滑坡、崩塌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6~9月,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灾种应全年加强监测和防范。
(一)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吴中区、高新区的低山丘陵区域(见附件)。
(二)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吴中区和高新区(见附件)。中国高岭土公司阳西矿、观山矿、高新区青山白泥矿和小茅山铜矿要严防冲浆、突水淹井事故。
(三)地面沉降灾害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我市城镇周围地区。由于多年来过量开采地下水,导致地面沉降范围扩大。
(四)地裂缝灾害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张家港市凤凰镇、塘桥镇和吴江市松陵镇,目前地裂缝还有发育趋势。
三、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密切注意发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动态。根据《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关于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229号)要求,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气象局联合开展全省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将地质灾害发生信息通过江苏卫视发布。各地要根据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部署巡查和群测群防工作,有效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制订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县级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制订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建立健全市、县级市(区)两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提高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能力。
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和规划编制,进一步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对已确定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所在地的市(区)、镇(街道)、村要落实监测责任,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因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隐患点和危险点,由建设单位负责检查和监测,落实避让、治理防范措施。
(三)抓紧落实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检查和治理工作。各县级市(区)政府要做好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整治规划,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治理步伐。汛期前,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原开山采石的宕口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采矿企业、采石宕口(已闭矿)相对集中的西山镇、胥口镇、东渚镇、光福镇要加大检查力度,明确监测、防治责任,落实防治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地裂缝存在和有发展趋势的凤凰镇、塘桥镇、松陵镇要严密监测,搞好地裂缝存在区域的危房排查、检测,确定为危房的,动员住户搬迁、撤离,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