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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二十一)军工及军转民技术(略)
  
  五、主要措施
  
  (一)实施重点技术创新工程──充分发挥科技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1、针对南京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对科技的重大战略需求,充分整合科技资源,突出重点,在电子信息、软件与系统集成、生物工程与医药、新材料与新能源等若干重点领域,大力进行自主创新,推进一批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实施,攻克和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加快开发共性、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和企业,带动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2、围绕南京农村的特色产品和支柱产品,开展良种选育和产业化等关键技术研究,大力发展转基因产业化基地和生物高科技企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高科技种业和企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应用先进技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检测标准化体系,强化农业工程与农业设施技术开发和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
  
  3、开展突发性疾病及关系公众健康的多发性、重大危害性疾病防治的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中一批关键技术和工艺的开发、推广和运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加强环境、生态保护的先进技术开发和推广运用,提高环境监控和污染治理的技术水平。加强城市化进程中重大关键技术的攻关,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4、通过上游关键技术的突破和牵引,延长产业链和产品链,引导高新技术产业由聚集向集群转变,使南京成为既有制造加工能力、也有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业中心。大力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不断提升技术水平,显著增强传统产业的竞争力。
  
  (二)实施创新主体推进工程──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1、围绕企业在自主创新中主体地位的确立,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扶持力度。一是政府采取明确的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大力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建立企业研发中心,对与产业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相关的重点和关键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在南京主导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大力支持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技术辐射能力的企业,集成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相关力量,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工程技术中心,建立形成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和模式;三是充分发挥军工企业和研究机构的作用,加快军转民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集成军民科技资源,形成军民高技术的共享和相互转移的良好机制;四是通过制定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五是通过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在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积极参与下,建立南京科技信息发布和需求对接网络,形成覆盖全市各个区域、既包含高校和科研院所又包含企业、并与国内外各类科技信息网络广泛联系、运行有效的科技信息网络;六是每年组织实施若干项规模比较大、显示度比较高的研发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由企业牵头,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攻关,既加速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又通过项目实施带动产学研合作组织化程度和水平的提高。
  
  2、把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作为创新主体推进工程的一项措施。要以龙头企业为牵引,支持其在若干关键技术领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显著增强企业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要对光机电、电子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的自主创新实行专利与标准并举战略,对自主创新形成专利保护的领先技术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引导其制定行业和国家标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施企业“专利信息利用与开发计划”,引导企事业单位通过对专利信息检索,加强二次开发,提高创新与开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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