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产生的降价部分必须通过降低教材零售价格全额让利给学生。免费教材可参照中标教材价格,结合我省实际,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确定降价比例。
  招标方式: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教材出版招标面向11个试点省(市、自治区)范围内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标,并具有中小学教材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及国家部委主管的招标教材原创出版单位,以后国家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教材发行招标面向11个试点省(市、自治区)范围内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标的主营图书、报纸或期刊发行且具有总发行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招标人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的顺利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政府第75次常务会决定,成立以王怀臣副省长为组长的全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在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物价局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总体指导和协调全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研究决定中小学教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重大事项。审定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审定招标项目、专家库组成人员、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办法等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监督招标投标试点的实施,及时了解掌握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研究解决办法。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协调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牵头起草有关政策文件,组织贯彻落实协调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初审招标项目、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专家组成、中标候选人及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的全部文件。
  根据国家三部委关于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由省政府授权省新闻出版局负责行使招标人职责。省新闻出版局应根据本实施意见的原则和要求起草《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方案》、《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方案》和有关招标文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小组办公室分别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物价局的意见,集中研究讨论后报协调小组审定,省新闻出版局按照协调小组审定的意见组织实施。
  (二)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省发展改革委:作为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牵头部门,承办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省监察厅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省新闻出版局:行使招标人职责,负责招标的具体实施工作。研究起草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两个《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文件,制作招标文书和评标办法,编发招标公告,提出专家库组建方案;对中标项目的出版、印制、发行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中标教材印制质量。省教育厅:提供全省中小学生人数及教材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及时提出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项目的科目、品种和预计选用数量,为招标文件的制作提供必要条件;规范指导各市(州)教育局选择教材版本和培训,指导教材使用行为;协调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配合做好中标教材征订工作和发行工作,保证中标教材的使用。省物价局:负责监督执行国家有关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的价格政策,严禁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恶性竞争,审定中标教材的印张价格,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监察厅:负责监督涉及招标投标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