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规划局等十部门关于本市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测绘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已成立了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根据上海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在原“上海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联席会议”的基础上,成立上海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指导小组”),组长由市规划局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测管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外办、市教委、市经委、市外经贸委、上海海关、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等11个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协调指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范围的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测管办),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成员由各相关部门指定人员(联络员)担任。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各区县政府要把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作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协调指导小组,完善相互配合、密切协调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本地区的教育和监管。
  三、抓住重点,扎实做好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强化导向作用,利用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及时曝光“问题地图”。同时,把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作为每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重要内容。
  (二)抓好对全市中小学生的国家版图意识教育。
  教育部门要将国家版图和国旗、国徽、国歌一同作为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对中小学校内悬挂的中国地图和世界地图、中小学教学所用地图等进行一次清理普查,停止使用没有审图号的地图和地图产品,并结合中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际,组织丰富多彩的国家版图意识教育活动。
  (三)严把地图编制、生产、进出口审核关。
  市测绘部门和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对公开版地图和网上地图编制、审核和出版的管理,严格执行地图审核规定和地图备案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标准画法使用中国地图图形。市测绘部门要按规定发布上海市地图标准样图,以满足社会需求。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