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焦化项目分类处置限期关闭小机焦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焦化项目分类处置限期关闭小机焦的通知
(并政发〔2005〕32号 2005年12月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搞好焦化行业清理整顿,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全省焦化项目实施分类处置的通知》中关于我市焦化项目分类处置的要求,限期关闭小机焦,现通知如下:
  一、对1、2类分类处置的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58-Ⅱ型项目,太原煤气化(集团)有限公司城市煤气工程气源厂JN-60型项目,太原东盛焦化煤气有限公司、山西亚鑫煤焦化有限公司、太原市梗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JNK43-98型项目,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JNK43-98型项目,山西金业煤焦化集团焦化有限公司TJL4350A、山西金业煤焦化集团古交有限公司TJL4350D、古交一一煤焦有限公司SC4350型项目,山西信太制铁有限公司焦化厂JN80型、山西信太制铁有限公司焦化厂58Ⅱ型项目,太原市三兴煤炭气化有限公司D4350型项目,山西黄寨煤炭气化有限公司双联下喷单热式项目,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焦化厂项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环保部门要及时监督项目单位按规定补办环保、土地、取水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在省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化产回收(包括余热利用)、环保设施建设验收。
  二、对3类(2)分类处置的
  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66-Ⅲ型项目、古交一一煤焦有限公司小58型项目,在限期内未完成化产回收、环保设施的建设和验收的,要及时下达关停决定。
  三、对5类分类处置的太原市梗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JNK43-98D型项目、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JNK43-98型项目、山西金业煤焦化集团古交有限公司TJL4350D型项目、山西银焱集团古交焦化厂DN型项目、山西巨海国际经贸有限公司4350DIL型5个项目,省环保主管部门已进行环境敏感区技术认定的,上报省政府待批;已经停建的,不得重新建设;不在敏感区的项目要加快办理容量置换及其他行政许可手续,手续完备后报省重新审查处置。
  四、对9类(1)、9类(3)分类处置的焦化项目,比照省政府分类处置中第1、2类焦化项目进行处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