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并政发〔2005〕31号 2005年12月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科技资源整合、共享和有效利用,支撑区域自主创新科技进步,根据《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率先发展、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构筑和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手段,依托省城现有科技创新机构和科技资源基础,以科技资源开发、整合为主线,促进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为目的,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建设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为全面提升太原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太原地区科技资源分布实际,针对全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做好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统筹规划和总体设计。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区别轻重缓急和具体条件分阶段组织实施。
(二)整合资源,突出共享。采取灵活多样的整合方式和共享模式,依靠机制创新,探索平台建设公益性和市场化结合点,建立体现各方利益的共建、共享、服务、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破资源分散、闲置浪费、部门和单位垄断的资源管理状况和体制障碍,实现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的社会共享和利用最大化。
(三)充分衔接,避免重复。最大限度的与国家和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相衔接,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已有的平台资源,实现开放和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新的浪费。
(四)体现特色,服务重点。紧扣全市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具有太原特色平台建设,为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支柱产业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提供服务和支撑。
(五)政府主导,多方共建。发挥政府在公共科技资源供给中的主导作用,引导和调动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大企业和民间组织等共同参与资源整合和平台建设。调控新增经费,调整支出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主要目标和建设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