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费的确定
人员经费:学校、公安机构在职人员经费和离退休人员经费套改由市人事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参加,按所属中小学校、公安机关同类人员2005年标准计算。
公用经费:以地方政府2005年安排预算的标准,结合财政部核定的移交经费基数确定。
(二)经费的分担
移交学校、公安机构三年过渡期(2005年-2007年)经费以财政部批准的经费基数为准,企业按各自承担比例支付3年,其余费用由财政部转移支付;三年后按财政部核准的经费基数由财政部全额转移支付,费用不足部分,市接收的由市财政承担,属县(市、区)接收的由县(市、区)级财政承担。
(三)学校移交后,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重新核定,原交付的养老保险金由企业社保经办机构划入事业社保经办机构;企业转事业补差部分从财政部核准的经费基数中解决,不足部分,那一级接收的由那一级财政解决。
五、时间要求
2005年12月25日前由市政府与企业签定移交协议,上报省财政厅补助基数和划转申请,确保在年底前完成移交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成立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移交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璞(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范世康(副市长)
成 员:潘保欢(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建中(市政府办公厅调研员)
梁争平(市财政局局长)
郭 鸿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二万(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贺冠明(市房地局副局长)
王晓云(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静南(市编办副主任)
车建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王富旺(市人事局副局长)
刘梦春(市公安局副局长)
薛维梁(小店区副区长)
许 强(迎泽区副区长)
贾秀荣(杏花岭区副区长)
傅建荣(尖草坪区副区长)
张 霞(万柏林区副区长)
刘晓黎(晋源区副区长)
傅俊平(古交市副市长)
傅化东(清徐县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