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明确列出依法对相对人提供服务、指导、帮助的有关事项、程序、时限、标准;
(4)施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上述执法责任,必须明确主要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岗位责任人、执法标准和违法责任;对每项执法责任进行量化细化,制定标准、程序以及年度(或者一个时期)目标。并依照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及有关规定和主要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岗位责任人违法情况,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
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行政执法部门内设执法机构负责人及分管该机构的领导人是行政执法主管负责人,对所管理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承担主管责任;直接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是行政执法直接责任人,对本人的行政执法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分解和确定执法责任可以采取责任状或责任书形式。
三、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
(一)行政执法部门的评议考核
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对下级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由上一级部门负责评议考核,并充分听取当地人民政府的意见。
实行双重管理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由上一级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评议考核。政府法制机构要制定评议考核方案和标准,组织对同级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执法职权、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评议考核,确定考核分值与等次。
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情况的外部评议情况要纳入测评体系,以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密切的行政执法部门为重点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测评;其他行政执法部门5年轮评一次
对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执法机构的评议考核要科学合理、公开公正,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管理手段,提高评议考核的公正性与准确性。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
将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纳入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评议考核体系。由市、县(市、区)人事部门会同组织、监察部门和法制机构根据《公务员法》确定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办法的主体、程序、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加强对评议考核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