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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贵阳市200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是查错纠弊,坚决查处做假帐和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以保证财政和各单位决算编制的真实、合规、合法性,为做好部门决算和正确编制下一年度预算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加强规范基本建设管理和监督,坚决查处和纠正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建设项目正常健康进行,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审计组织与安排
  审计中将贯彻执行“统一组织、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0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仍采取分两阶段实施的办法,以突出和加强事中审计的作用和力度。第一阶段重点搞好审前调查。通过第一阶段的审前调查,力求把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在事中进行纠正处理,防患于未然。具体安排如下:第一阶段,从12月中旬起,用半个月时间,对各被审计单位1-3季度的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审前调查,完成调查工作后,对存在问题(除重大问题按审计程序处理外)要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提出整改措施;第二阶段,在次年二月上旬,审计小组按照项目分工实施审计,结合第一阶段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形成最后的审计报告。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四月中旬结束。根据汇总报告资料写出审计结果报告,五月中旬前报市政府。根据市政府的审定意见,代政府草拟审计工作报告,于五月下旬报市人大常委会。
  四、审计工作要求
  第一、严格依法审计,自觉遵守审计工作制度和纪律,树立良好的行业作风。全体参审人员要敢于揭露问题,善于处理矛盾,如实反映情况,绝不允许出现大事化小,隐瞒不报等问题。
  第二、在这次"同级审"中,各审计小组应结合实际创造条件,充分注意对AO审计辅助软件的运用,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局计算机处要搞好支持配合工作。
  第三、被审计单位应按审计法的规定,自觉接受审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回避和拒绝审计,并提前做好自查自纠的工作,以及准备好审计所需会计凭证、帐簿、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审计进点后为审计人员提供必须的办公条件。
  第四、审计中若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审计机关除依法对被审单位严肃处理外,还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查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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