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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


  (四)美化社区环境。建设和谐的人文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居民交往方式,倡导诚信和谐的人际关系,增强社区居民、社区工作者和驻社区单位共同建设社区的责任感。建设优美的人居环境,大力整治社区环境卫生,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形成专业人员与居民群众相结合的管理网络,切实搞好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水资源的再生利用和有害气体防治等工作。

  (五)加强社区治安。

  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居民骨干作用,协助警务人员预防社区内刑事、治安等案件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协助司法部门对社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和失足未成年人进行行为矫正;协助公安机关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搞好辖区内暂住人口登记。有关部门要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就业指导帮助。在社区警务室和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搞好社区公共娱乐场所和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六)推进社区信息化。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一建设”的方针,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分步实施,避免重复建设。要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的网络和信息资源,逐步形成市、区县(市)、街道和社区四级社区信息化网络体系。利用政务呼叫中心和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广泛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电子政务、电子商务、远程教育和家政服务等公共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互动、共享、协同和高效的社区信息服务。

  四、加强机构建设,为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社区工作的凝聚力。以社区为单位,组建党的组织机构,隶属于街工委。党员数量较多、书记和主任一人兼的社区,要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行使职权,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党员和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社区党组织要结合实施“先锋工程”,努力探索社区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实现形式,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完善党员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注意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探索和完善在职党员双向联系和双向管理的有效途径。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重要任务,关注城市低收入群体和贫困居民的生活,通过发挥下岗失业人员中党员的带头作用,带动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做好驻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工作,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采取联建以及帮助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办法,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认真做好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重视做好在居民群众和流动人员以及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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