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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根据地震救援的特殊性和专业性要求,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具体由市地震局牵头落实。充分依靠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发动社会各界群众,发展救援自愿者队伍,壮大地震灾害救助力量。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南宁市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明确各自职责,做好防御地震的相关工作,完善地震的救援救助体系。目前,南宁市已制定了地震应急预案和地震应急指挥系统细化方案,凡尚未制定预案的各县、区要认真做好预案的制定工作,细化应急措施,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一旦地震发生,可以保障高效、有序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把震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市防震减灾指挥部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市地震应急预案的规定,建立责任制度,明确具体工作的部门和责任人,切实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市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市、县要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规划设置必需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加强应急培训,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习,为地震灾害紧急救助做好各项充分的准备。
  做好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地震监测、震情跟踪、地震预测、地震应急预案等工作,确保重大活动的安全和稳定。市、县要加强本地区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灾情速报系统和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为我市地震应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和信息保障,保证救灾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实效性。
  (六)大力开展防震减灾法律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社会宣传工作是实现减轻地震灾害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要贯彻“积极、慎重、适度、科学”的方针,把防震减灾法律科技知识的宣传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内容来抓。宣传、新闻、教育、科技、农业、地震等部门要加强配合,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纳入文明社区活动,作为“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重视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基地的建设,认真抓好中小学校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示范点。让地震科普知识真正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全面提高市民的防震减灾意识。
  三、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
  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关系到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能否动员和组织社会的力量,有效地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衡量政府的行政效能和政绩的重要标志。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有权威的指挥机构和负责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目前,市、区、县的防震减灾指挥部已经成立,市、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县地震局,城区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市、县地震局是市、县人民政府主管防震减灾工作的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明确本地区防震减灾工作的目标和措施,市、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开拓性地开展本地区的防震减灾工作。凡尚未建立防震减灾指挥部和指定部门分管或兼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各城区,要立即着手对应设置城区防震减灾工作指挥机构,并指定一个相关部门分管或兼管城区防震减灾工作,从组织上保证防震减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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