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奋斗目标: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到2020年,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全市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高综合防御能力
(一)将防震减灾纳入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同时部署、同步实施,共同推进。在基本建设、事业发展、科技进步、重点项目等专项计划中,要充分体现防震减灾的内容。发展与改革、经济、建设、规划、财政、民政、交通、水利、地震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要把防震减灾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全市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十一五”发展规划中。编制好“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重点解决好防震减灾指挥中心建设、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地震立体监测系统建设、强震动参数监测网络系统建设、地震前兆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地震信息通信网建设、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地震应急指挥通讯系统建设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等问题。
(二)大力提升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始终把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首要环节,不断提高地震科技水平。根据《地震监测预报管理条例》,坚持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内紧外松”的原则,做到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地震部门要加强与自治区地震局的联系,依靠自治区做好监测预报工作。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地震台网,增加宾阳、上林县数字化遥测台的建设和全市6个县前兆监测台的建设,消灭地震监测盲区。加强对现有地震监测预报台网的维护和管理,保障地震监测台站的正常运转,以提高监测预报的准确率和震情信息传送的时效性,保证地震应急、救灾、指挥的决策需要。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保护本行政辖区内的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涉及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要事先征求地震部门的意见,因擅自建设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造成影响和破坏的,建设单位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切实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要积极推进“三网一员”建设,即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并在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的乡(镇)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因地制宜地开展地下水、气体、动植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开展专项研究工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工作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门要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切实推进我市“三网一员”建设。制定观测员岗位津贴发放标准,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
(三)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