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南府发[2006]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二00六年二月十四日
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4]6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强化防震减灾主体责任,提高全市综合防震减灾能力,特对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意识。
地震是一种严重的灾害性自然现象,是群灾之首,它不仅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会因此引起广泛的社会问题。地震的发生极为复杂,目前也难以准确预测,只能依靠加强防御,尽量减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南宁市位于东南沿海地震区西段,被列为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放松,必须常抓不懈,做到有备无患,未雨绸缪。
南宁是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也是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永久举办地,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对维护首府安全稳定,建设富裕南宁、文化南宁、生态南宁、平安南宁,构建和谐南宁具有重大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以积极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创新的工作精神,高标准的工作要求,抓住重点,落实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我市综合防震减灾能力。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构建更加广阔的防震减灾社会服务平台。坚持防震减灾和经济建设一起抓,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防御与减轻震灾”的方针,不断提升防震减灾的综合能力。坚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为建设地震安全城市和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