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各级备案机关应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情况的动态监测,分析备案项目总规模和产业结构、布局等变化趋势,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并在国家保密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单位投资建设符合本办法规定需备案的项目,按照本办法进行备案。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省在此之前公布的有关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1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编码说明
为加强对企业投资的信息收集与统计分析工作,对备案的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实施15位数字的编码制度。
一、《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编码的前二位是年份代码,第3至第6位数字是市县代码,第7至第10位为行业代码,第11位为按报表类型分类的项目类型识别码,第12至第15位为项目在各市顺序码。
二、年份代码:为备案年份的后二位数,如2005年填05。
三、地区、行业分类代码:依据广东省统计局《统计分类标准和代码汇编》规定查对。
四、建设类型识别码:基建填1,更改填2。
五、项目顺序码:由备案信息系统自动产生,或由备案机关编排。
六、《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编码由各级备案机关根据投资人填写的《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内容统一编制。
七、各县(市、区)项目备案机关在发出《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备案证》前,必须向所在市发展改革部门申领《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编码。
附件2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
│项目名称 │ │申请备案时间 │200 年 月 日 │
├───────────┼────────┼───────┼─────────────────┤
│申请项目拟建设地点 │ │组织机构代码 │ │
├───────────┼────────┴───────┴─────────────────┤
│项目股东 │ │
├───────────┼──────────────────────────────────┤
│ │1.国有2.集体3.股份合作4.联营5.有限责任公司6.股份公司7.私营 │
│申请单位经济类型 │ │
│ │8.个体9.其他 │
├───────────┼────────┬───────┬─────────────────┤
│建设类别 │1.基建 2.更改│建设性质 │1.新建 2.扩建 3.改建 4.其他│
├───────────┼────────┼───────┼─────────────────┤
│所属行业代码 │ □□□□ │所属市、县代码│ □□□□ │
├───────────┼────────┼───────┼─────────────────┤
│建设规模(或建筑面积) │ 平方米 │主要建筑物 │ │
├───────────┼────────┼───────┼─────────────────┤
│ │ │占地面积 │ 平方米 │
│产品名称和主要生产能力│ │ │ │
│ │ ├───────┼─────────────────┤
│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
│计划动工时间 │ │其中:土建投资│ 万元 │
├───────────┼────────┼───────┼─────────────────┤
│计划竣工时间 │ │ 设备投资│ 万元 │
├───────────┼────────┼───────┼─────────────────┤
│ │第一年 │ │1.自有资金 万元│
│ 投 ├────────┤ 资 ├─────────────────┤
│ 资 │第二年 │ 金 │2.银行贷款 万元│
│ 计 ├────────┤ 来 ├─────────────────┤
│ 划 │第三年 │ 源 │3.股票、债券 万元│
│ 安 ├────────┤ 及 ├─────────────────┤
│ 排 │第四年 │ 构 │4.其他 │
│ ├────────┤ 成 ├─────────────────┤
│ │第五年 │ │ │
│ ├────────┤ ├─────────────────┤
│ │ │ │ │
│ ├────────┤ ├─────────────────┤
│ │ │ │ │
├───────────┴────────┼───────┴─────────────────┤
│资金来源说明: │备案机关办理意见: │
│ │ │
│ │ │
│ │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