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机构队伍现状仍不适应动物防疫形势的需要。
从整体上看,动物防疫的机构和队伍仍不适应当前复杂、繁重的动物防疫监督任务。2004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暴发,更凸显了我省动物防疫体系的薄弱。
一是队伍的性质不清。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是代表国家进行防疫监督的执法单位。但目前还没有统一定性,经费渠道不规范,大部分是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单位,工作经费无保障,仍停留在“求生存”的状态,既要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又要自己找饭吃,影响了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
二是基层动物防疫监督人员素质偏低。部分县的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文化水平、业务水平偏低;另外由于收入差,难以吸纳高素质人才,严重影响执法监督和检疫防疫工作。
(三)部分地区的动物防疫网络基础设施仍较落后。
在省级议案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的市县,由于资金有限,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防疫检疫实验室仪器设备仍停留在最基本的常规水平,数量不足,高、新、尖设备基本上无法配备,远未达到农业部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制定的“九五”期间《动物防疫机构实验室设备要求》和农业部制定的《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的建设要求。
没有列入省级议案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市县,由于经济困难无法增加投入进行建设,动物防疫基础设施设备仍较落后。
三、今后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精神,议案结案后,省政府继续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我省动物防疫工作,提高我省对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的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对重大疫病、外来疫病的快速反应能力,有效控制动物疫病,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大规模暴发流行和传染人类,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保证人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一)提高认识,将动物防疫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畜牧业作为农业的支柱产业之一,已成为我省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动物防疫不仅关系畜牧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关系到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这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今年发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使我省畜牧业造成的重大损失,而周边国家发生禽流感疫情导致的人员死亡,更使我们认识到不能简单地把动物防疫看成纯粹的经济问题、技术问题和市场行为,而必须把它纳入公共卫生范畴,作为政府管理社会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14号),切实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真正做到“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的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把动物防疫工作作为政府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加大对动物防疫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动物防疫工作。珠江三角洲地区要继续在动物防疫工作方面走在全省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