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保障。金融业是牵涉面广且风险度高的行业,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金融风险,有赖于市场主体风险意识的提高、诚信观念的树立、法律法规的健全等一系列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不仅是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护金融乃至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辖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切实转变观念,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采取有效措施,研究解决辖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金融生态健康发展。
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制度健全、保障有力、规范运行、和谐发展”的要求,以信用建设为核心,齐抓共管,形成经济与金融之间互助、互利、互惠的发展关系,为全省经济运行和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金融环境。
主要内容:一是构建运行良好的金融生态主体,以明晰企业产权关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二是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以打造“诚信贵州”为切入点,促使企业普遍诚实经营,个人信用意识和行为得到提高。三是建立完善的金融生态保障机制,依法、独立、及时地立案、审理和执行涉及金融债权的各类案件,形成公正的执法环境,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四是发展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提高服务水平。五是强化金融服务,构建种类齐全的、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满足不同层次金融需求。
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各方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原则,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各地政府要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人民银行、工商、公安、司法、宣传、金融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辖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规划和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融合到自身的管理服务中去,人民银行要发挥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快征信体系建设;金融监管部门要立足规范金融秩序,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促进监管效率的提高;公安、司法系统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有效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工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