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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加强贵州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贵阳中心支行关于加强贵州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6]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加强贵州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一月十三日

关于加强贵州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2005年12月1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同时,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日益发展,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共同发展的良性格局,金融体系初步建立;以银行等级咨询系统,工商、税务信息数据等系统为基础的征信基础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建成了以大额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汇兑系统为基础的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会计、审计、评估和担保等中介服务机构逐步发展壮大,发展势头良好,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不断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增强;保险市场体系逐步建立,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和风险防范功能逐步增强。但是,我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金融机构种类不全,竞争力不强,对外交流少;资本市场发展滞后,上市公司数量少,规模小,上市后备资源不足;保险业覆盖面偏窄,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较弱;中介服务机构发育程度低,专业化水平不高;社会信用环境亟待改善,逃废债行为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全力打造“诚信贵州”,促进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一)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加强金融生态建设就是要推动金融业与其外部环境之间实现和谐发展,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可以更好地发挥金融的核心作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的重大举措。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生态环境是影响资金流向的重要因素。我省是西部欠发达省份,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有效支持。透明的政策法律环境,良好的社会信用和企业信用等级、信用记录,融洽的银企关系,健全的中介机构,对吸引更多的资金,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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