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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关于深圳市合作建房资金审查的通知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关于深圳市合作建房资金审查的通知
(深规土字[1993]490号)
市各房地产开发公司:
为了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把合作建房列入年度计划,理顺合作关系,确保合作建房资金到位,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凡合作建房从一九九三年十月十五日起必须填写《深圳市合作建房资金审查表》。
2、
凡合作建房必须计划立项并列入年度商品房建设计划。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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