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关于启用1995年版
《深圳市暴雨公式及计算图表》的通知
(深规土[1995]292号)
各有关单位:
1984年以来我市一直使用1984年我局委托广州市政工程研究所根据1954年至1982年29年连续自记雨量资料编制的《深圳市暴雨公式及计算图表》。1994年12月我局又委托广州区域气象中心应用气候研究所及深圳市气象服务公司根据1954年至1994年41年连续自记雨量资料对我市的暴雨公式及计算图表进行了修编。1995年4月完成了新版《深圳市暴雨公式及计算图表》的编制工作,并经1995年5月25日组织的有关单位的专家评审通过。
1995年版《深圳市暴雨公式及计算图表(设计用表)》的编制精度符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I4—87)的要求。为使我市的暴雨计算和雨水管道的设计更加科学、合理,决定启用1995年版《深圳市暴雨公式及计算图(设计用表)》(图表另发)。在深圳市中部地区使用。由于我市东、西部地区的降雨量差异较大,故在东、西部区域应做同样的暴雨公式堆术工作。故目前东、西部区域的暴雨量只能参照1995年版《深圳市暴雨公式及计算图表(设计用表)》进行计算。各设计院在设计雨水管道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的影响,力求作出合理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