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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关于启用新式《深圳市规划国土局规划设计要点》的通知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关于启用新式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规划设计要点》的通知
(深规土[1995]296号)
市局各有关处室、各分局:
为了贯彻落实《
深圳市结合民用建筑建设公民防护地下室规定
》(深府[1994]231号文),搞好我市民防地下室设计审查和报建工作,我局在对建设项目提出的规划设计要点中,增加有关栏目,形成新式《深圳市规划国土局规划设计要点》,经研究,决定自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正式启用新式的《深圳市规划国土局规划设计要点》,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规划设计要点》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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