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订购机票管理的若干规定
(深财外[1996]11号 1996年2月27日)
市直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的管理,规范非贸易非经营性出国人员订购机票管理制度,我们本着“服务、监督、管理”的原则,对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订购机票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指定购票代办单位。
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临时出国人员订购国际机票,统一由深业旅游贸易有限公司代理。购票采用报价--出票--送票“一条龙”服务。出国人员回国后,一律凭深业旅游贸易有限公司开出机票收据作为有效报销凭证。
另外,临时出国人员若能订购到比指定代办单位更便宜的机票,应先征得核销方的同意,方可另选,否则,不予报销。
二、代办的具体程序。
1、行程的安排。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出国人员经批准井确定出国行程后,应将出发的日期、路线、机位等级以及人员姓名(包括汉语拼音和性别)传真给深业旅游贸易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科学馆道14号新文华中心A座415室电话:00852-23686601传真机:00852-27395994联系人:陈传书)并由该公司预排机位及报价,所报价格包括各个不同航空公司,直航和转航机的价格,供出国人员挑选。
2、电脑定位。出国人员选择确定航线后,将方案传真给深业旅游贸易有限公司,由该公司通过电脑预订机位,并将定位结果通知出国人员。
3、出票方式。双方核对确认所订机票资料无误后,由深业旅游贸易有限公司负责到有关航空公司出票,并将机票按指定的时间、地点送支出国人员。
4、结算方式。凡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财务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出国人员,票款集中由市机关事业管理局与深业旅游贸易有限公司以月结的方式结算。其他单位采取票款两清的方式结算。
三、加强对代办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深业旅游贸易有限公司代办此项业务必须遵照委托方的要求,热情周到、方便快捷、价格公道,服务至上,自觉接受客户的监督,市财政局要定期地对代办业务进行检查。
四、本规定从1996年3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