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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关于统一深圳市金银饰品代客维修、加工改制收费标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关于统一深圳市
金银饰品代客维修、加工改制收费标准的通知
(深人银发[1996]183号 1996年5月8日)


深圳市各金银加工店、零售店: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金银饰品代客维修市场,维护广大消费者及《金银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金银管理的有关政策要求,参照金银饰品行业有关加工费用成本,特制定深圳市金银饰品代客维修收费标准(表格略)。
  以上价格为挂牌价,实际加工过程中,可视品种难易程度,价格按15%下浮动。若客户对工艺有特殊要求,则加工费另议。加工过程中合理损耗的确定,足金不得超过3‰(千分之三),K金镶嵌不得超过5%(百分之五)凡批准代客维修的金行或个体加工者都须将收费标准挂牌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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