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
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湘国税局函[1996]182号 1996年12月10日)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661号)精神,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地址:长沙市解放东路15号保价楼7楼)199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在北京由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汇总缴纳。请通知企业所在地国税机关,按照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国税函(1996)034号)和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的补充通知》(湘国税函(1996)295号)文件规定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