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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五、收标时间
  投标单位年月日前将投标资料送交招标单位。送交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
  六、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将于  年  月  日前书面通知投标单位。
  七、费用支付
  (一)招标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未中标单位________万元人民币,
  作为未中标补偿费。对于未被邀请,或虽被邀请但其方案设计深度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设计单位,招标单位不支付补偿费。
  (二)若中标单位具备承接该项工程设计的条件,招标单位于  年  月  日前与中标单位签订设计合同。设计取费标准按国家和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若中标单位不承接下阶段设计,方案设计原则上按工程设计标准取费的30%支付,即_______万元人民币。中标方案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后,招标单位于7日内支付。
  八、工程内容及使用要求
  九、计划规模及投资控制
  十、成果要求投标方案设计文件除按国家及深圳市对方案设计报审图纸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做如下要求:
  (一)彩色透视图或鸟瞰图;
  (二)建筑工程模型(应表明与周围建筑的关系)。
  1:______________;
  (三)介绍方案构思的录音磁带。磁带长度不多于_____分钟;
  (四)设计图纸及说明统一装订成八开本,_____式份;
  (五)展示用的主要设计图纸统一采用_____号图;
  (六)图纸、录音磁带及模型均不得标注与投标单位有关联的符号;
  (七)
  十一、其他
  (一)不符合本招标书要求的投标资料作废标处理;
  (二)投标资料不退回投标单位;
  (三)
  十二、主管部门意见
  经审查,同意按本标书内容进行招标。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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